【橙新聞】爆炸品案三被告交替控罪成立 陪審團第四日達裁決
高等法院審理2020年醫院及口岸爆炸品案,9人陪審團經過四日退庭商議後,今日下午以大比數裁定三名被告的交替控罪「串謀導致爆炸」罪名成立,其餘被告所有控罪均不成立。本案為香港第二宗涉及《反恐條例》的審訊。
法官陳仲衡表示:「衷心感謝陪審團付出大量時間、心力及精神,宣布他們終身豁免再擔任陪審員義務」
八名被告何卓為、李嘉濱等被控串謀針對訂明標的實施爆炸,審訊歷時百餘日且全部被告拒不認罪。最終僅三人被裁定交替控罪成立,主要控罪均未成立。本案涉及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間涉嫌策劃的爆炸裝置相關犯行。
根據司法程序,法官將擇日對定罪被告進行求情及判刑。本案創下香港司法史上陪審團商議時間最長的反恐條例案件紀錄,凸顯陪審團對證據審核的極度審慎。